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;酒类经营;食品销售;烟草制品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低温仓储(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);棋牌室服务;新鲜水果零售;新鲜蔬菜零售;鲜肉零售;水产品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店铺名称
民丰县叶大姐川菜饭馆
联系人
叶秀春
联系电话
13239815599
店铺地址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人民北路136号
入驻时间
2026-10-27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